《荆门市园林美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管护技术标准(试行)》对绿洲目标操控有何要求?
《标准(试行)》对单位(居住区)、路途、公园绿洲等规划操控目标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新建居住区绿洲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改(扩)居住区绿洲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二是城市路途绿洲率,城市景象大路,绿洲率≥40%;城市路途红线%;城市路途红线%;城市路途红线%。
四是单位隶属绿洲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间工业公司、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洲率不低于20%;发生有害化学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洲率不低于30%,并依据国家标准建立不少于50m 的防护林带;校园、医院、休调理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明设备、部队等单位的绿洲率不低于35%。
五是公园绿洲中美化用地份额应大于陆地面积的65%;广场用地中美化用地份额宜大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