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派镇桉树改造实施方案

  现将《地派镇桉树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林政办反映。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和“大山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桉树改造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关于“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生态功能区建设,坚持从生态环境长远保护出发,严控扩大桉树种植范围,逐步改造桉树林,加强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科学营林和生态效益,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让好山好水好空气支撑我镇“大山经济”永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渠道做好桉树改造后林地长期发展指导的原则;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实施林分改造,调整林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结合全镇生态功能分区,有计划地逐年削减桉树种植规模,从2020 年起,用 8 年时间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改造,分期实施,科学稳妥”的原则,将全镇范围内约6545.4亩桉树林分期分批做改造,具体改造任务详见《地派镇 2020-2027年改造桉树林任务分配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成立地派镇桉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改造工作等。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桉树改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发动桉树种植企业、个体承包户和群众等热情参加桉树改造。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2027年)。实行分期改造。第一期(2020-2022年):着重在镇域范围内开展桉树改造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桉树改造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发动经营者热情参加桉树改造,并打造桉树改造示范基地,为桉树改造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第二期(2023-2027 年):以点带面、推进引导,对全镇范围内剩余的桉树林全部改造完毕。各村(社区)根据年度任务落实桉树改造地块,镇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配合,形成合力抓好桉树改造工作。

  成立地派镇桉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综治办、经济办、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林政办、林业站、环保办及各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政办,具体负责桉树改造日常工作,确保桉树改造顺利推进。

  社会事务办:将桉树改造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倡导村民种植乡土阔叶树种或其它生态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较高的树种,不再新繁育和种植桉树。

  自然资源所:责令责任主体对因种植桉树而引发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对在耕地种植桉树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林政办:负责宣传、组织、指导、监督桉树改造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镇政府报告桉树改造工作情况。

  环保办:按照环保有关法律和法规,对不符合环保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桉树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严控新增桉树林种植;协调解决相关矛盾纠纷;根据年度任务落实桉树改造地块,定期向镇林政办报告改造工作进度。

  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27年底,镇域内的桉树林每块林地只能办理一次桉树采伐申请,2028年1月1日开始,不再受理桉树采伐申请。自本方案实施后凡新种或伐后续种的桉树林不再受理采伐许可证申请。其中,主要干道两旁 1 公里可视范围内、增江流域沿河两岸 1 公里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区、水库周边、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种植的桉树商品林,桉树种植户申请采伐时需签订桉树改造保证书。在2027年底前完成改造的,可申请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

  (1)业主自行改造。鼓励桉树种植业主申请自愿改造,改造后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仍属业主所有。自愿改造的业主申请采伐桉树时,与镇政府签订改造保证书,明确改造要求、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自愿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县前10万亩桉树林,将给予500元/亩的补助金奖励,县前10万亩以外的不再享受奖励补助。(注:耕地、基本农田及公路两旁行道等非林地上的桉树林清理不纳入本方案奖励范围)

  (2)政府协助改造。林地采伐后,在征得业主同意并签订改造协议(明确改造树种、混交比例、混交方式、最低采伐年限等)后,由镇政府结合碳汇林等工程做改造,完成改造后移交业主管护,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属业主所有。

  桉树改造后符合生态公益林管理要求的,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划归生态公益林管理,业主将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业主也可将改造后的林地林木参与碳汇交易市场交易获得补偿, 如改种经济作物和中草药材达到条件的可以按照最新的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行业经济补助。

  镇林政办要加强与林业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多样化、多效益的桉树改造后林地种植发展模式,培育适宜在我镇生长的优良树种代替桉树,帮助经营者寻找出路,解决桉树林种植业主的后顾之忧。

  1.桉树改造后改种植乡土阔叶树种或其他经济林种:种植杉树、荷木、梅片树、黎蒴、南洋楹、黑木相思等。

  2.桉树改造后改种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种植茶叶、沙田柚、金桔、火龙果、嘉宝果、油茶等。

  3.桉树改造后改种中草药材:种植马古栗、猴耳环、辣木、沉香、牛大力等中药材。

  4.桉树改造后种植蜜源植物:种植鸭脚木、山乌桕、紫云英、细枝柃、米碎花等蜜源植物。

  通过印发有关通知和宣传单张,宣传桉树改造有关政策和措施,并对前来申请办理采伐证、造林、林权证的业主进行宣传。召开专题会议,了解经营者的想法和真实的情况,将桉树改造政策、规划和要求传达到位。要重点抓好对承包山地多、种植桉树面积大的企业和种植大户的宣传引导工作,以带动其他经营者逐步逐年对桉树进行改造。

  加大查处力度,对辖区内桉树苗圃场进行摸排清理,大力宣传提倡培育乡土阔叶树种,禁止新繁育和引进桉树苗,在源头上控制桉树种植;对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种苗的苗圃场予以依法取缔。

  (一)格外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格外的重视桉树改造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将工作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抓好重点,以点带面推进。一是抓好重点村(社区)桉树改造,林政办要根据年度改造任务制订每年改造详细计划,具体落实到小班、地块。二是引导种植培养面积大的企业和种植大户带头改造,着力打造桉树改造示范点建设,打开工作局面,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桉树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围绕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桉树改造工作有力推进。

  (四)强化监管,严格落实责任。成立镇桉树改造监督管理工作小组,由镇林政办牵头组织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各村(社区)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监督改造验收工作等落实情况,确保桉树改造工作有效实施。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严控本辖区内桉树种植规模,有计划地逐年削减辖区桉树面积。二是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巡查工作,察觉缺陷及时解决,镇林业站、龙潭森林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从快、从重予以打击。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乡贤带动、全民参与的创建模式,多渠道筹集资本,政府救助的改造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将桉树改造和林相改造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同时,动员、鼓励企业和种植户种植发展多形式的林地发展模式,争取获得更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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