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等社团组织制订了《国家农业公园申报标准及申报评价体系》,并接连评选了奉化滕头村、常熟蒋家巷等七个中国农业公园,由此掀起了中国建设农业公园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已建或在建的“国家农业公园”已达10余家。
自20世纪80年代起,日本、马来西亚等地出现了以农业公园命名的农业园区,如日本的江永崎农业公园、松阪农业公园,马来西亚的沙巴农业公园等。
随着城市公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以农作物代替传统绿化植物营造城市景观和生态基底,同时可收获农产品的一种公园形态,如底特律的Lafayette Greens,查尔斯顿医科大学城市农场等。
村促会将国家农业公园定义为:以原住民生活区域为核心,涵盖园林化的乡村景观、生态化的郊野田园、景观化的农耕文化、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是一个更能体现和谐发展模式、浪漫主义色彩、简约生活理念、返璞归真追求的现代农业园林景观与休闲、度假、游憩、学习的规模化乡村旅游综合体。
脱胎于国家公园概念的国家农业公园内涵过于狭窄,对原生态农耕环境保护的偏好使国家农业公园应用场景范围极其有限,难以适应当前休闲农业发展的蓬勃趋势,也与国际通行概念不符。
日本农业公园将农业生产场所、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结合于一体农业休闲场所。
日本农业公园分为以单一农产品为主的专业性农业公园和综合性农业公园。综合性公园一般建设由服务区、景观区、草原区、森林区、花卉区及活动区等。
日本农业公园实质是休闲农业发展的一种较高形态,是农业园区与旅游景区的混合体,有较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和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
城市农业公园是在城市空间范围的宜农区,通过将农业生物及其生长环境、农业产品及生产的全部过程、农业技术及其支撑设施、农业文化及其物化形态等塑造成生物景观、生态景观、生产景观、生活景观和文化景观,在进行农业产品和农业景观生产的同时供人们休闲游憩的城市农业园林。
农业公园是以农业景观、农产品及其生产的全部过程、农业技术及其支撑设施、农业文化及其物化形态等为主要旅游吸引物,拥有园林化的农业生态景观、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和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条,农业与旅游服务业深层次地融合,具有游憩、观赏、环境保护等公园一般属性的新型农业旅游园区。
农业公园是农旅结合的新业态,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农业园区与旅游景区融合的产物。
神户市立农业公园位于神户市,占地200公顷。公园内建有葡萄酒专用葡萄园、神户葡萄酒加工厂、储藏馆及葡萄酒展示馆,还有农户和学生培训设施、实习体验馆、体验农场、温室、烧炭窑、陶艺工坊、西餐馆、烤肉场、运动广场等。
农业公园以葡萄、葡萄酒、美食及农村风光为主要吸引物,年吸引40多万参观者来园。参观者的70%左右利用西餐馆、烤肉广场、神户葡萄酒、神户牛肉等和饮食相关的葡萄酒城观光休闲项目。
日本农业公园多数是具有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接待能力的农场(farm),规模较小,但注重旅游吸引物的打造和特色经营。
马来西亚沙巴农业公园(Sabah Agriculture Park)位于马来西亚沙巴州,占地200公顷,是一个以园艺为主,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综合型农业公园。
公园内建有原生兰花中心、农作物博物馆、植物观赏园、植物进化与适应植物花园、农业技术示范园、蜂中心和博物馆、动物园以及其他休闲娱乐设施等。公园最大的特色是植物种类十分丰富,尤其是公园拥有一千五百多种兰花,是东南亚种类最齐全的兰花中心。
沙巴农业公园最初是一个兰花种植中心,紧接着规模逐步扩大,逐渐加入了罕见植物研究和旅游设施,最后科学家、农业学家、植物学家在这里加入了一些植物、农作物和农业的研究,最终形成现在的农业公园。
兰陵农业公园位于山东省兰陵县代村,占地面积1万亩,是集农业观光、采摘、科普农耕文化体验、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农业公园。
公园围绕“中国蔬菜之乡”主题,重点设计了蔬菜品种展示、新型种植技术展示等板块,突出本地农耕文化,建有农耕博物馆和民俗体验馆,除此以外还有用于农业观光的花海、竹林等农业景观以及旅游接待的游乐设施和现代化酒店。
兰陵农业公园是中国最早建设的农业公园之一,并且凭借良好的管理和宣传包装成为中国农业公园的典范和标杆。
对农业景观、农产品及其生产的全部过程、农业技术及其支撑设施、农业文化及其物化形态进行成体系的开发为旅游产品。
2015年,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农业主题公园建设规范》。该规范提出农业公园建设应具备四方面的条件:
四川省定义的农业公园是以休闲旅游为主的农业园区。《规范》涵盖了农业公园农业与旅游两部分标准,基本反映了农业公园的特点。
但该《规范》一者过于笼统,二者缺少对农业产业、公园总体定位、旅游质量等级的规定。
村促会《国家农业公园申报评价指标体系》是我国民间最早制定的农业公园的标准。该标准共有11项一级指标49项二级指标,涵盖乡村景观、农耕文化、民俗风情、历史遗产传承、产业体系发展、生态环境优化、服务配套设施、品牌形象塑造、区域经济主体、居民生活指数等方面。
《国家农业公园申报评价指标体系》是目前我国最系统、最详尽的农业公园规范,具备极其重大参考价值。
然该标准以乡村为考核单位,过于注重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对旅游服务产品的开发、旅游配套设施的质量关注不够。
(1)农业公园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可遵循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标准,根据拟建设的景区等级确定具体规划标准。
(2)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政策规范,如农业部《休闲农庄建设规范》、《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等。
(3)各省市休闲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的评判标准,如北京市《生态休闲旅游区评定规范》(2009年)、《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建设规范》(DB43/T 763-2011)、《安徽省乡村旅游评定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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